第二个误区:“三护动物”保护力度较弱,可以随意猎捕。
“三护动物”是指具有重要生态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。有些人认为“三护动物”的保护级别低于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,因此猎捕和出售它们并不违法。
“我们需要澄清,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,”田新泽说道。根据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及其他相关法规,猎捕三护动物需要狩猎许可证;出售、运输、寄送或持有此类鸟类时,必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,例如猎捕或养殖。违反狩猎法规,例如在禁猎区或禁猎季节猎捕三护动物,使用禁猎工具或方法,以及危害野生动物种群等,在严重情况下可被视为非法狩猎。棕头鹦嘴雀是受保护物种,也是三护动物之一。一个典型案例是,张刚举及其同伙从贵州前往河北省大城县,使用网和鸟笼非法猎捕数百只棕头鹦嘴雀,然后通过网络拍卖在全国范围内出售。人民法院判处张某及其同伙非法猎杀野生鸟类七至八个月有期徒刑。
第三个误区:为了食用或生存而随意猎杀野生鸟类是允许的。
近年来,非法猎杀和食用野生鸟类的视频在网上流传,导致公众产生误解。一些人认为猎杀野生鸟类是合法的,可以让他们逃避法律制裁。
田欣指出,从法律角度来看,这种观点完全错误。野生鸟类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,每个物种的生存对生态平衡都至关重要。无论出于何种目的,非法猎杀野生鸟类都会破坏环境,违法者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。
以董谋军为例,他危害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。来自辽宁省盘山的董谋军使用网和鸟笼捕捉了300多只鸟类,其中包括黄胸鹀。此前,他曾被一家鸟类保护组织的志愿者举报。警方在董谋军的公寓内查获了880余只死活鸟类,其中包括大量黄胸鹀(中国一级保护野生动物),估价超过110万元人民币。法院判处董谋军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3万元人民币,罪名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